关于做好2021年新聘教师转正定级、初级职务确认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21 阅读 : 3100

各中学、中小(校、园):

  为切实做好 2021 年新聘教师转正定级、初级职务确认工作,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县实际,对 2021 年新聘教师转正定级、初级职务确认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 年新聘用教师转正定级

  2021 年新聘用教师年度考核等级合格以上人员,均应填写《新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正定级审批表》一式三份,学校应按要求认真填写考核意见,校长签字以示负责。

  二、2021 年新聘教师初级职务确认工作

  (一)确认依据及条件: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闽人社文[2016]142 号)及有关附件《福建省中小学教师水平标准条件》和《福建省幼儿园教师水平标准条件》执行。

  (二)教师初级职务确认应交的材料:

  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如果所从事的工作与所学专业相关、相近,可申请确认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体规定为:中专毕业生,见习期满,经考核可确认为三级教师;大专毕业,见习期满,先考核确认为三级教师,再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满两年,可考核确认为二级教师;大学本科毕业,见习期满,经考核可确认为二级教师。

  确认职称所需材料:

  1.《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

  2.全日制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一份;

  3.教师资格证复印件一份,写上联系电话;

  4.近期免冠 2 寸彩照一张;

  大专毕业生,已考核确认为三级教师,再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两周年后,可申请确认二级教师,还需以下材料:

  5.三级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6.聘任三级教师的聘书复印件一份(需聘任满两周年);

  7.聘任三级教师期间的年度考核表

  8.继续教育复印件一份(继续教育 2016 年起每年应达到 90 学时)。

  以上材料请于2022年9月13日前上交人事股熊自才处。

  附件:1.新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正定级审批表

  2.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建宁县教育局
2022 年 6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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