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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学、中小(校、园):
教师职称聘任关系到教师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的积极性,关系到学校的安定稳定。根据上级职称聘任有关政策,现就我县教育系统教师职称聘任提出如下意见。
一、关于本校教师的职称聘任。聘任职称,我县教育系统实行“岗位设置、量分竞聘、一聘三年“的职称聘任机制。本轮量化竞聘时间为2011年9月,聘期为2011年9月至2014年8月。
二、关于本轮调动教师的职称聘任。在本轮聘期内,无论考进城的、校与校调动、借调外系统的教师,均按原专技级别予以聘任。调动新学校后要重新办理职称聘任书。
三、关于调动教师下一轮的职称聘任。本轮内调动的教师,下一轮岗位竞聘时,要与新学校未聘的教师一起量分竞聘,即:原已聘高级的与新学校未聘高级的,原已聘中级的与新学校未聘中级的教师一起量分竞聘。根据新学校的岗位职数情况,有职数的予以聘任,没有职数的予以低聘。下一轮岗位竞聘时,调动教师的岗位职数留在原校。
四、关于城关幼儿园教师的职称聘任。2012年9月调进城关幼儿园的教师,在本轮内按原专技级别予以聘任,待2014年9月,再根据编制和教师数核定该园的岗位职数。
五、关于学校空缺岗位职数的聘任。因教师退休,调外县、调本县外系统、自然减员空出的岗位职数,学校应根据本校教师本轮竞聘的分数,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的时间若在调动教师调入本校之前,下一轮岗位竞聘时,此递补人员则无需参加与上一轮中途调进本校的教师和本校未聘的教师一起量分竞聘;递补的时间若在调动教师调入本校之时(含之后)的,下一轮岗位竞聘时,则应与上一轮中途调进本校的教师和本校未聘的教师一起量分竞聘。
六、其他事项。
1、本意见未尽事宜,详见《建宁县2011-2014学年教育系统岗位设置竞聘工作实施方案》。
2、以上职称聘任意见,请各校(园)遵照执行。
建宁县教育局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