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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送2012年中小学实验教学优秀论文参加省评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2-18 文章来源:建宁县教育局 阅读 : 1222

各中学、中心小学(校):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中小学实验室装备与实验教学的创新水平,促进研究成果的交流与共享,加强学术交流,积极鼓励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提高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福建省教育厅教育生产供应办公室《关于评选2012年我省中小学实验教学优秀论文的通知》(闽教生供办2012 8号)的文件精神。现将我县实验教学论文选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送对象:全县中小学教师(实验教师)和实验室管理人员。 
  二、选送范围:凡现在撰写或2011年7月1日以来在县(市、区)级以上刊物发表、研讨会交流、论文评选的学术论文、研究课题及调查报告均可参加评选。已在省级(含省级)以上有关单位组织的评奖活动中获奖(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论文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三、选送内容:
  1、中小学实验教学与素质教育;
  2、中小学实验室标准化建设与管理;
  3、中小学理科实验教学与教学仪器装备研究;
  4、中小学实验方法与实验设计;
  5、教学仪器自制与改进;
  6、通用技术设计、试验活动实例与实践室建设;
  7、探究性实验教学优秀案例与探究性实验室建设;
  8、教学仪器装备现代化、信息化与应用;
  9、实验教学评价与考核评估及实验室使用效益的评价体系;
  10、实验教师队伍、教育装备队伍建设与培养模式的创新。
  四、选送要求:
  1、论文选题新颖,符合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科学发展观,实事求是,有较好的文风。
  2、论文题材科学,与本地区、本领域的实际联系紧密,具有前瞻性、独创性、可操作性,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和应用价值。   
  3、论文主题明确,结构严谨,思路清晰,论述透彻,分析深刻,论据准确,文笔流畅。字数在3000字左右为宜。
  4、参考文献须在文后注明,具体格式及标点符号为:作者名.文章题名.刊名,出版年(刊物),页次。
  5、参评论文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严禁抄袭、剽窃,文责自负。
  五、选送与奖励办法:
  1、各学校积极组织本学校的优秀论文参加本次征文活动,于2012年4月20日前以word文档发至县教育局电教仪器站Emil邮箱:jndj3967875@126.com(在主题栏中注:所在学校、姓名、联系电话)
  2、参评论文经“福建省中小学实验教学优秀论文“评审会审查符合要求的,将编入2012年《福建省中小学实验教学论文集》,并从中评选出优秀论文一、二、三等奖若干名。
  3、获奖论文由教育厅教育生产供应办公室颁发获奖证书。

建宁县教育局
二0一二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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